根据部门职能,市文化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艺术科
  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制订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管理措施;组织实施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局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三)新闻出版科
  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制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市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少儿文化的创作活动,指导县区文化馆(站)业务建设;综合管理全市文物事业和图书馆事业。
  (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属单位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文化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文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文化市场管理科
  搞好群众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搞好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负责群众文化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较大文化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支持、扶植和培养各种文化典型,总结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