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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慢性气管炎已几年了,每次病犯时都将就着治,结果病越扛越重。现在好了!看病能找政府报销,我老汉是赶上好时代了!”灞桥区狄寨街道办南寨村村民丁云锋虽然正在住院,但声音清亮、脸色红润,精神和气色都很好。老汉见人就说,他是沾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光。
灞桥区有50万人口,农业人口占到一半以上。为了解决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灞桥区拿出122万元扶持,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达到243993人,参合率达到94.02%。据了解,到2007年10月底,灞桥区像丁老汉一样享受到新合疗补助的农民已达5029人,享受补助总金额为560万元,其中有50位农民拿到了1万元的最高补助金。
为了增加农民的信任度,灞桥区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专门的经办机构。资金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筹钱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不见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基金收支分离,管办分开。这种独特的管理办法,为资金的全封闭、安全运行提供了必要保证。
为了防止截流、挪用、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灞桥区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组成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设立投诉电话,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方便群众监督。他们规定:合疗病人住院,其药品费用不能超过总费用的40%,自费药品平均不能超过10%。
灞桥区委书记何元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功与否,关键就是要让群众真正得到好处,真正取信于民。区长聂仲秋说,财政再紧张,也要保证新合疗的资金足额到位。为让政策执行到位,灞桥区政府从2007年10月开始,把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个点,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最低比例达到了35%,最高达到了6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最低达到了25%,最高达到了35%。
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灞桥区在原来指定14个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加了11个市级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他们规定,农民看病不必受街道、村辖区限制,可在全区范围内任意选择自己信任的医疗机构,享受同样的医疗标准。为了让农民及时领到补偿金,灞桥区在全区实行了报销“直通车”,凡在区内各定点医院住院的农民,出院时就能拿到新合疗补助的资金,在非指定医院就诊住院,只要手续齐全,就能到集中发放点报销。
经过8个月的运行,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发生了巨变,许多未参加的群众也纷纷要求加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不仅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还使一些远郊农村卫生院又重新焕发了生机。过去群众看病都喜欢去15公里外的市区,现在都愿意到当地卫生院来了。2007年6月份以来,灞桥区水流卫生院收治合疗病人162人,是2006年同期的5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