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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厅信息公布
 
 
陕西省着力加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8-06-24    省文化厅 徐 敏  


        在陕西省宁强县、略阳县分布着一部分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羌族,羌族人民留下了已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藏羌碉楼、村寨等珍贵文物和羌笛、羌族舞蹈、多声部民歌、羌绣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成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5.12汶川大地震,对四川和我省羌族居住区造成了严重损失,羌族文化遗产损失严重。抢救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对于挽留羌族这个古老民族的记忆,维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挽救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成立了以文化部蔡武部长为组长的羌族文化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指导羌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规划和重建的各项工作,省文化厅厅长余华青为协调小组成员,副厅长蒋惠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小组成员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小组成员,我省陕西师范大学的周伟洲教授被聘为工作小组的成员。

        保护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省文化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着力加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汶川地震后,省文化厅组成调研组,赴灾区慰问调研,同时到宁强县、略阳县考察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损情况,并要求当地积极做好抢救保护工作。二是余华青厅长认真传达了文化部羌族文化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安排部署我省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三是省文化厅要求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具体规划,调查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受损的具体情况,确定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内容,抢救现存的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制定修复宁强县文化中心羌族文化陈列室、略阳县羌族特色鲜明的江神庙博物馆、紫云宫博物馆,在羌族居住相对集中的宁强县青木川镇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羌文化的动态、整体性保护的规划,同时妥善保存和修复地震中抢救与征集的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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