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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许可 |
文化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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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电影发行单位设立许可
项目编号:247
项目设定依据: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项目受理处室:文化市场管理处
项目审批总时限:50个工作日
决定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二)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本岗位责任人:省文化厅许可受理人员。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员应当面见申请人,按照上述条件当场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因申请材料不齐的,应告其补报,并书面一次性告知应补报的全部材料。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审核、审批(书面审查、现场勘察)
(一)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评审标准执行,评审记录清晰、结论准确。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经书面审查(审查标准同上)、现场察看后,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三)岗位责任人:省文化厅许可审批人员。 (四)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
三、制证
(一)工作标准:按规定签发合格的证照。 (二)本岗位责任人:省文化厅制证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核发许可证,要保证许可证核发质量,不合格的要作废并登记销毁,已发出的要及时追回并免费换发。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送达
(一)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将许可决定送达许可相对人。 (二)本岗位责任人:省文化厅许可受理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许可证送达到许可相对人手中。 (四)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归档
(一)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二)岗位责任人:省文化厅受理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许可证审批全过程形成审批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 (四)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具体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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